GB/T 12145-2008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和蒸汽动力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主蒸汽压力不低于3.8 MPa(表大气压)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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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和蒸汽动力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主蒸汽压力不低于3.8 MPa(表大气压)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V或直流不超过1 500V的转换开关电器(TSE),TSE用于在转换过程中中断对负载供电的电源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的一些重要术语,它涉及带电作业技术的主要范畴。
本标准适用于制定、修订带电作业标准、规程,编写和翻译专业文献、教材及书刊。与带电作业技术有关的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交流发电机断路器的使用环境条件、术语和定义、额定值和要求的能力、设计和结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选用导则、现场交接试验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发电机和升压变压器之间,额定电压12 kV~36 kV,额定频率50 Hz的所有高压交流发电机断路器。
安装在发电机和发电厂厂用电变压器之间的断路器也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10 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输电线路继电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为装置),作为该类装置科研、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和应用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制造和使用。
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3 kV及以上、频率为50 Hz交流电力系统中的户内和户外用的所有类型的高压限流熔断器。
某些熔断器的熔断件装有指示装置或撞击器。这些熔断器属于本部分的范围,但撞击器同开关装置脱扣机构组合后的正确动作不在本部分的范围内,见GB 16926。
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3 kV及以上、频率为50 Hz交流电力系统中的户内或户外喷射式熔断器。 按照不同的瞬态恢复电压(TRV),喷射式熔断器分成A级、B级和C级。 本部分仅涉及熔断器的性能,每只熔断器均按本部分通过试验的熔断器底座、载熔件和熔断件的规定组合构成。其他组合的性能不包含在本部分之内。 本部分也适用于电流自然零点开断的非喷射式熔断器。
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3 kV及以上、频率为50 Hz的交流电力系统中的保护单台或组(套)并联电容器的高压熔断器。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电动机回路的高压熔断器的熔断件的时间电流特性、脉冲耐受试验要求及其选用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3 kV及以上且频率50 Hz交流电力系统中直接起动的电动机使用的熔断器的熔断件。 熔断件耐受的正常工作条件和电动机的起动脉冲应符合GB/T 15166.2—2008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