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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3313-2009 现行
GB 23313-2009 Electrical equipment of industrial machines—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ission limits
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及控制系统(以下可简称“设备”)的电磁兼容发射限值。
本标准适用的工业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及控制系统或电气(电子设备)及控制系统的部件,其额定供电电压不超过AC 1 000 V 或DC 1 500 V,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
已有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发射标准的,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在各方面将优先于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电磁发射限值及测量方法反映了基本的电磁兼容性要求,经过选择能保证在工业场所正常工作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骚扰不会妨碍其他设备正常工作。
本标准对所考虑的每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通用商品信息
| 委员会 | 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1) |
|---|---|
| 文献类型 | 国家标准 |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GB 23313-2009 |
| CCS |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 ICS | 电气工程综合 |
| 实施日期 | 2010-02-01 |
价格
$ 30
小计
$ 30
税费
$ 0.00
订单总额(含税)
$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