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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17-2009
GB 19517-2009 National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electric equipments
简介
1.1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 200 V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 500 V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这些电气设备包括:
——由非专业人员按设计用途使用、接触或直接由使用者手持操作的电气设备;
——按其结构类型或功能应用于电气作业场或封闭的电气作业场,主要或完全由专业或受过初级训练人员操作的电气设备。〖ZK)〗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标准。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1.3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的共性安全技术要求。用作:
——各类电气产品安全技术内容的结构基础;
——对无专业安全标准的电气产品,初步评价其安全水平;
——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技术基础。
通用商品信息
| 委员会 |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 |
|---|---|
| 文献类型 | 国家标准 |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标准状态 | 被代替 |
| 标准编号 | GB 19517-2009 |
| CCS |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 ICS | 电气工程综合 |
| 实施日期 | 2010-10-01 |
价格
$ 65
小计
$ 65
税费
$ 0.00
订单总额(含税)
$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