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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5285.1-2010

GB 25285.1-2010 Explosive atmospheres—Explosion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Part 1:Basic concepts and methodology

可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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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中文版
发布日期
2010-11-10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对可能导致爆炸的危险情况识别和评定的方法,以及与安全要求相适应的设计和结构措施,通过以下方面实现:
——危险识别;
——危险评定;
——消除危险或使危险降至最低程度;
——使用信息。
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安全,可通过消除危险和/或限定危险来实现,即采取下列方式:
a)通过设计直接实现,无需安全防护装置;
b)采用安全防护装置来实现;
c)如果需要,用通讯设备将信息传达给用户来实现;
d)采取其他附加预防措施。
与a)(预防)相应的防爆措施和与b)(防护)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部分第6章中涉及。与c)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部分第7章中涉及。与d)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部分中未涉及,它们在GB/T15706.2—2007的第5章中涉及。
本部分规定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不提供所要求的安全等级,除非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在其预期使用的范围内运行,并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进行安装和维护。
本部分规定了通用设计和制造方法,帮助设计人员和制造厂设计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时实现防爆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在大气条件下,任何拟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这些环境可能是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处理、使用或释放的可燃性物质造成,或是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周围的可燃性物质和/或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构成材料造成。
本部分适用于各个使用阶段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本部分适用于除煤矿用设备外的其他场所使用的Ⅱ类和Ⅲ类设备;对于煤矿井下区域用设备以及由瓦斯和/或可燃性煤粉引起危险的煤矿地面设施用设备要求,见GB25285.2《爆炸性环境爆炸预防和防护第2部分:矿山爆炸预防和防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本部分不适用于:
——医学环

通用商品信息

委员会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
文献类型 国家标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状态 被代替
标准编号 GB 25285.1-2010
CCS 防爆电器
ICS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实施日期 2011-09-01
价格 $ 89
小计 $ 89
税费 $ 0.00
订单总额(含税)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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