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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675.4-2014 现行
GB 6675.4-2014 Safety of toys—Part 4: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简介
1.1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最大限量要求、取样方法,以及测试试样的制备和提取程序。
1.2本部分规定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材料:
——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见8.1);
——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无论是否有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纺织物和无纺布(见8.2);
——单位面积最大质量不超过400 g/m2的纸和纸板(见8.3);
——天然、人造或合成纺织物(见8.4);
——玻璃/陶瓷/金属材料,但用于电气连接的铅焊剂除外(见8.5);
——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纤维板、硬纸板、骨头和皮革)(见8.6);
——会留下痕迹的材料(如铅笔中的石墨材料和钢笔中的液体墨水)(见8.7);
——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黏土和凝胶(见8.8);
——用在玩具中的颜料,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生漆、釉质粉及其他类似的固态或液态材料(见8.9)。
通用商品信息
| 委员会 |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3) |
|---|---|
| 文献类型 | 国家标准 |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GB 6675.4-2014 |
| CCS | 玩具 |
| ICS | 玩具 |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价格
$ 36
小计
$ 36
税费
$ 0.00
订单总额(含税)
$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