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50-2008
GB 4706.50-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dishwashing machines
简介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动洗碗机的安全。此类器具用于洗涤碗碟、玻璃陶瓷器皿、刀叉箸匙等餐具和类似物品,可带有或不带水加热或烘干装置。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注101: 这些器具用于如餐馆、食品店、医院和诸如面包房、肉食店之类的商业企业。
注102: 器具的例子有:
——连续洗碗机;
——批量洗碗机;
——刷碗机。[
在附录CC中规定了对避免非饮用水通过反虹吸作用进入水源的要求。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注103: 以下情况应予注意:
——对于打算专供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专供消毒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还应考虑国家卫生、劳动保护、供水和其他类似权力机构所规定的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对压力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4: 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如食品工业中清洗最终产品包装容器的机器(例如洗瓶机)和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器;
——不构成一个功能单元的洗碗机,例如,其输送装置把碗碟从一个独立单元转送另一个独立单元者;
——不装在器具内的单独驱动的输送机构;
——打算供经常出现特殊状态的场所使用的器具,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空气(粉尘、蒸气或可燃气)等。
通用商品信息
| 委员会 |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
|---|---|
| 文献类型 | 国家标准 |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标准状态 | 被代替 |
| 标准编号 | GB 4706.50-2008 |
| CCS | 家用清洁、整容器具 |
| ICS | 家用品安全 |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