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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83.7-2012
GB/T 3883.7-2012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mmers
简介
本部分涉及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只要适用,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使用工具以及合理预见的误用工具时遇到的常见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工具也应符合GB 4706系列的相关部分。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基本绝缘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
由可充电电池驱动的电动工具和电磁驱动工具,及其为此所配的电池盒的要求由附录K规定。如能直接接入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电池式工具的要求由附录L规定。
手持式电动工具,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属于本部分范围。这些支架或工作台的要求由附录M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锤类工具。
本部分内所涉及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镐、电锤、锤钻。
通用商品信息
| 委员会 | 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8) |
|---|---|
| 文献类型 | 国家标准 |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标准状态 | 被代替 |
| 标准编号 | GB/T 3883.7-2012 |
| CCS | 电动工具 |
| ICS | 电动工具 |
| 实施日期 | 2013-05-01 |
价格
$ 47
小计
$ 47
税费
$ 0.00
订单总额(含税)
$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