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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306-2008 现行
GB/T 16306-2008 Re-inspection and re-test procedures for assessment of declared quality levels
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 本标准中的复检仅适用于分立个体组成的核查总体,不适用于散料。本标准中的复验适用于样本产品的测试结果的误差服从或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情形。 当以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核查总体质量水平时,核查总体量N应大于250且总体量与样本量之比应大于10,即N/n>10。当核查总体量不超过250,或总体量与样本量之比不大于10时,则由本标准检索出的抽样方案是近似的,应慎重使用,也可按GB/T 13264中规定的方法确定抽样方案。
通用商品信息
| 委员会 | 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 文献类型 | 国家标准 |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GB/T 16306-2008 |
| CCS | 数学 |
| ICS | 统计方法的应用 |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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