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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1690-2007
LY/T 1690-2007 Technical regulations on reconstruction of low-function forest
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现有森林资源中低效林实施改造的原则、类型划分、评判指标、改造技术与方式、设计施工、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及监测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低效林实施改造的生产技术活动。 本标准所指的低效林,在林种上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在起源上包括人工林与次生林,在林分类型上包括乔木林和灌木林。低效林改造不适宜于原始林、特殊灌木林的林分类型。
通用商品信息
| 委员会 | 国家林业局 |
|---|---|
| 文献类型 | 行业标准-林业 |
| 发布单位 | 国家林业局 |
| 标准状态 | 被代替 |
| 标准编号 | LY/T 1690-2007 |
| CCS | 森林经营技术 |
| ICS | 绿化和造林 |
| 实施日期 | 2007-10-01 |
价格
$ 36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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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
$ 0.00
订单总额(含税)
$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