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20-1980
废止
DB32/T 4122-2021
现行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4122-2021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规范
DB32/T 4122-2021 Specification of regional risk assessment for geological hazard in development zone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DB32/T 4122-2021
标准类型:
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is_force_gb:
no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发布日期:
2021-11-04
实施日期:
2021-12-04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页数:
20 页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总体要求、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提交等。
本文件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综合保税区、旅游度假区、科技产业园区、自由贸易区等其他园区可参照执行。
注: 开发区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设施、军事和防空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隧道、机场、吞吐量100万t/年(含)以上港口码头、大型水利工程、125 MW(含)以上电厂、500 kV变电站或送电工程、集中供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油(气)管道和储油(气)库、总容积大于(含)80 000 m3或单罐容积大于(含)20 000 m3油库、总容积大于(含)15 000 m3或单罐容积大于(含)5 000 m3天然气库等建设项目、独立选址项目需单独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起草人:
郝社锋、喻永祥、车增光、蒋波、何伟、曹曜、李后尧、李伟、宋京雷、王亚山、陈刚、张纪星、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