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217-2008 现行 国家标准 force_standard

GB 7000.217-2008 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GB 7000.217-2008 Luminaires—Part 2-17:Particular Requirements—Luminaires for stage lighting,television,film and photographic studios(outdoor and indoor)

发布日期: 2008-12-31 实施日期: 2010-02-01 中国正版标准查询、采购、翻译等其他相关服务,请 联系我们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7000.217-2008
标准类型: 国家级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is_force_gb: yes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一般灯具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照明设备
发布日期: 2008-12-31
实施日期: 2010-0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
页数: 9 页

适用范围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室内外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用灯具(包括聚光和泛光投射)的要求。本部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条一起使用。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

於立成、施晓红、陈超中、刘跃占

字数: 14 千字 页数: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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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标准

IEC 60598-2-17:1984+A2: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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