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70-2002 现行 行业标准-农业

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0-2002 Non-polluting food: Maximum limit of fish drug residue in aquatic products

发布日期: 2002-07-25 实施日期: 2002-09-01 中国正版标准查询、采购、翻译等其他相关服务,请 联系我们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NY 5070-2002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is_force_gb: no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兽药与畜牧、兽医用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药物
发布日期: 2002-07-25
实施日期: 2002-09-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页数: 9 页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水产品中渔药及通过环境污染造成的药物残留的最高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品及初级加工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其他水产加工品可以参照使用。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出入境检疫检疫局

起草人:

周德庆、李晓川、李兆新、冷凯良、林黎明、宜齐、吴建丽

字数: 16 千字 页数: 9 页

替代以下标准

NY 5070-2001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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