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382-2008 废止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 382-2008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

DB12/ 382-2008 DB12/382-2008 Major hazards identification for special equipment

发布日期: 2008-06-25 实施日期: 2008-10-01 中国正版标准查询、采购、翻译等其他相关服务,请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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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DB12/ 382-2008
标准类型: 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is_force_gb: no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劳动保护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日期: 2008-06-25
实施日期: 2008-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的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特种设备: a) 未取得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 b) 国家已经明确要求进行监督检验但未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 c) 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不合格,或者根据检验结论不能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 d) 改造、维修过程中的特种设备; e) 已经报停的特种设备; f) 单个使用的气瓶。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杨振林、王泽军、牛卫飞、刘宏臣、孙书成、刘芳亭、金功成、王建昌、辛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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