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607-2007 被代替 行业标准-医药

YY 0607-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神经和肌肉刺激器安全专用要求

YY 0607-2007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nerve and muscle stimulators

发布日期: 2007-01-31 实施日期: 2008-02-01 中国正版标准查询、采购、翻译等其他相关服务,请 联系我们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YY 0607-2007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is_force_gb: no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治疗设备
发布日期: 2007-01-31
实施日期: 2008-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
页数: 12 页

适用范围

除下列章条外,GB 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该章适用。 增加: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2.1.101所定义的用于物理医学实践的神经和肌肉刺激器(以下简称刺激器)的安全要求。 但不包括下列设备: ——用于植入的或与被植入电极连接的仪器; ——用于脑刺激用的设备(如电痉挛治疗设备); ——用于神经病学研究的设备; ——心脏起搏器(部分适用于IEC 60601-2-31); ——体戴式设备; ——用于外科手术时用的刺激器; ——用于诱发反应诊断的设备(适用于IEC 60601-2-40); ——用于肌电图设备(适用于IEC 60601-2-40); ——心脏除颤设备; ——用于仅仅是减痛的经皮式神经和肌肉刺激器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张学浩、吴刚、高山、段乔峰

字数: 22 千字 页数: 12 页

替代以下标准

YY 0016-1993 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 YY 91093-1999 YY 91094-1999

被以下标准替代

采用标准

IEC 60601-2-1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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