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297-1998
被代替
GB 50023-2009
现行
国家标准
force_standard
GB 50023-200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GB 50023-2009 Standard for seismic appraisal of buildings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50023-2009
标准类型:
国家级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is_force_gb:
yes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地震和防振
发布日期:
2009-06-05
实施日期:
2009-07-01
页数:
110 页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不适用于新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评定。 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或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 古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鉴定。 注:本标准以下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6度、7度、8度、9度”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西北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
起草人:
程绍革 戴国莹(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尹保江 史铁花 白雪霜 吕西林 吴体 辛鸿博 张耀 李仕全 金来建 徐建 戴君武
替代以下标准
GB 50023-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