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372-1989
被代替
GB/T 19436.2-2013
被代替
国家标准
GB/T 19436.2-2013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2部分: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设备的特殊要求
GB/T 19436.2-2013 Electrical safety of machinery—Electro-sensitive protective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quipment using active opto-electronic protective devices(AOPDs)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9436.2-2013
标准类型:
国家级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is_force_gb:
no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机械系统和通用件综合
发布日期:
2013-10-10
实施日期:
2014-0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1)
页数:
40 页
适用范围
第1部分的本章内容做如下替换:
GB/T 19436的本部分规定了作为特殊设计的安全相关系统的组成部分,敏感功能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用于检测人体的电敏保护设备(ESPE)的设计、制造和试验的特殊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针对其特性,要确保达到适宜的安全相关性能。ESPE可能包括一些可供选择的安全功能,对此类功能的要求在GB/T 19436.1—2013和本部分的附录A给出。
本部分没有规定检测区的尺寸或形状以及它在任何特殊应用中涉及危险部件的布置,也未说明由什么构成任何机械的危险状态。本部分只限于ESPE的功能及如何与机械进行连接。
本部分不包括使用辐射波长在400 nm~1 500 nm范围以外的AOPDs。
本部分可能与那些对非人体保护的应用有关,例如:保护机械或产品免于机械损坏。在这些应用中,可能需要附加的要求,例如必须由敏感功能辨认的材料,具有不同于人的一些特性。
本标准不涉及电磁兼容性(EMC)的发射要求。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济宁科力光电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机床研究所、北京凯恩帝数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科学院激光研究所、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力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九川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车身厂
起草人:
于俊贤、黄祖广、邵光存、万峰、黄麟、刘统玉、王辉、甄冒发、乔礼惠、陈建国、邹勤
同系列标准
替代以下标准
被以下标准替代
引用标准
GB/T 19436.1-2013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ISO 13855:2002
IEC 60825-1:2001
IEC/TS 62046:2008
EN 471:2003
采用标准
IEC 61496-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