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 323-2011 被代替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 323-2011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 323-2011 DB35/ 323-2011 Emissions standards for air pollutants in Xiamen City

发布日期: 2011-12-20 实施日期: 2012-01-01 中国正版标准查询、采购、翻译等其他相关服务,请 联系我们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DB35/ 323-2011
标准类型: 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is_force_gb: no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固定源排放限值
发布日期: 2011-12-20
实施日期: 2012-01-01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二类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一切排污者(包括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标准涉及的行业排放标准与现有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应根据行业适用范围从严执行;对于有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其他行业(本标准涉及的行业除外)按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执行。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起草人:

焦卫东、陈文田、庄世坚、陆从容、林文辉、欧寿铭、吴耀建

替代以下标准

DB35/ 323-1999

被以下标准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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