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345-2021 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节目集成系统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节目集成系统的技术要求及与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的接口。 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节目集成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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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节目集成系统的技术要求及与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的接口。 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节目集成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及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技术要求,包括功能架构、系统组成和分工界面、内容安全要求以及接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技术要求与接口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架构、功能模块和接口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电视的总体技术架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互联网电视终端之间的对接要求,以及与监管平台对接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电视业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IP传输的符合GB 20600—2006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组网技术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IP传输的符合GB 20600—2006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单频网建设,作为基于IP传输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工程的方案设计、项目验收等技术依据。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环境下对超高清晰度电视图像质量进行双刺激连续质量标度主观评价的方法(简称双刺激连续质量标度法)。 本文件适用于对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和设备的图像质量进行主观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的数据源、数据内容和数据表达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系统的设计、建设、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平台的结构和技术要求,还规定了对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采集、接入、存储、处理、分析、展示和开放服务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有线电视网络数据的采集、接入、存储、处理、分析、展示和开放服务,还适用于指导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开展大数据平台的规划设计、实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的通用要求,包括大数据系统和数据服务的功能、性能、接口、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系统和业务的规划、设计、实施、验收、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在固定卫星业务(FSS)波段中,用于卫星数字多路节目电视(包括标准清晰度电视、高清晰度电视以及超高清晰度电视)业务和数字音频广播业务的一次分配的信道编码和调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卫星业务(FSS)波段中,卫星数字多路节目电视(包括标准清晰度电视、高清晰度电视以及超高清晰度电视)业务和数字音频广播业务的一次分配。
本文件描述了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等级保护对象的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方法和定级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且非涉及国家秘密的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等级保护对象的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定级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功能、性能、标准符合性测试要求,以及系统集成和运行维护的安全管理测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研发、集成、建设及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