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510.10-2009 现行 国家标准 force_standard

GB 19510.10-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10-2009 Lamp controlgear—Part 1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

发布日期: 2009-10-15 实施日期: 2010-12-01 中国正版标准查询、采购、翻译等其他相关服务,请 联系我们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9510.10-2009
标准类型: 国家级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is_force_gb: yes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灯具附件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发布日期: 2009-10-15
实施日期: 2010-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
页数: 18 页

适用范围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压汞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用的镇流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采用50 Hz或60 Hz 1 000 V以下交流电的镇流器,与其配套的放电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及特性应符合IEC 60188、IEC 60192、IEC 60662和IEC 61167的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完整的镇流器及其组成部件,例如:电抗器、变压器和电容器。热保护式镇流器的特殊要求见附录B。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吴江市华峰(华能)电子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灯具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和泉、张翼鹏、俞安琪、区志杨、丁步雄、庾水荣、殷金兴、柯柏权

字数: 31 千字 页数: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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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以下标准

被以下标准替代

采用标准

IEC 61347-2-9:2003(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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