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510.10-2004
被代替
GB 19510.3-2009
现行
国家标准
force_standard
GB 19510.3-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3-2009 Lamp controlgear—Part 3: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c.or a.c. supplied electronic step-down convertors for filament lamps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9510.3-2009
标准类型:
国家级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is_force_gb:
yes
中国标准分类名称:
灯具附件
国际标准分类名称:
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发布日期:
2009-10-15
实施日期:
2010-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
页数:
24 页
适用范围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IEC 60357所述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250 V以下的直流电源或1 000 V以下的50 Hz/60 Hz的1 000 V以下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所产生的额定输出电压≤50 V(有效值,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或≤502 V(脉动直流电源)。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颖、俞安琪、马国民、周明兴、熊飞、江智强、付宝成、李维升
同系列标准
GB 19510.1-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2-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GB 19510.4-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8-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9-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10-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14-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替代以下标准
被以下标准替代
采用标准
IEC 61347-2-2:2006
相关标准
GB 19510.11-2004
被代替
GB 19510.11-20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1-2004
被代替
GB 19510.1-20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3-2004
被代替
GB 19510.3-20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 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9-2004
被代替
GB 19510.9-20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12-2005
被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