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394-2018 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
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以下简称切断阀)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材料和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0.4 MPa、公称尺寸不大于DN 300、工作温度范围-20 ℃~60 ℃,与城镇燃气安全控制系统实现联动,以电磁力驱动的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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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以下简称切断阀)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材料和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0.4 MPa、公称尺寸不大于DN 300、工作温度范围-20 ℃~60 ℃,与城镇燃气安全控制系统实现联动,以电磁力驱动的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以下简称软管)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结构、规格及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尺寸不大于32、工作压力不大于10 kPa、使用环境温度为-10 ℃~70 ℃、燃气质量符合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室内管道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出口与用户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以下简称软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 kPa、使用环境温度为-10 ℃~70 ℃、燃气质量符合GB/T 13611的城镇燃气室内管道支管、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出口与用户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用橡胶软管。
本标准规定了半即热式换热器(以下简称“换热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及构造、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热媒为水蒸气或热媒水的半即热式换热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悬浮控制系统的系统组成、环境条件、要求、检验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与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简称车辆)悬浮控制系统的制造、试验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和燃气燃烧器具用气动式燃气/空气比例调节装置(以下简称“比例调节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分组、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安装和操作说明书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标明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50 kPa,公称尺寸不大于DN250,使用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由空气压力改变燃气压力且能够单独测试的比例调节装置。
由燃气压力改变空气压力的比例调节装置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机械联动的比例调节装置和电子控制的比例调节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管网叠压供水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管网叠压类供水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警示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商用厨房等使用,以符合GB/T 13611规定的燃气为能源,安装在室内、燃烧产物机械排至室外的燃烧器具。
本标准规定了格栅除污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性能参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给水排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中使用的格栅除污机。
本标准规定了泥水平衡盾构机的型号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公路等地下隧道工程使用的泥水平衡盾构机。
本标准规定了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分类、型号、组成、适用条件、材料和配套设备、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套处理能力不超过2.0 m3/d的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建设和运行效果的验收程序与方式、验收内容、验收指标与评分以及验收意见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对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建设和运行效果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