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Z7001-202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设计文件鉴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核准工作
当前分类: CN-TSG - 特种设备规范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设计文件鉴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核准工作
无
无
第一条 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制造许可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其制造许可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钢板(带)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制造的钢板(带)方可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承压部件、受压元件的制造。 第三条 钢板(带)制造许可采取对制造单位进行鉴定评审与产品型式试验的方式进行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和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保证安全技术规范的质量,制定本导则
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起重机械。起重机械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使用和检验检测等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规程适用于大型游乐设施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大型游乐设施的附属设备,如果属于其他种类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按照相应设备的要求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及其节能环保相关的辅机、监测计量仪表、控制系统等(以下简称锅炉及其系统)。锅炉及其系统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销售、进口、使用、检验检测(含测试,下同),应当符合本规程关于节能的要求;锅炉的生产、销售、进口应当符合本规程关于环保的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具体产品见本规则附件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