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卫生) 61-2015 职业性牙酸蚀病的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牙酸蚀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较长时间接触各种酸雾、酸酐及其他酸性物质引起的牙酸蚀病的诊断及处理。
当前分类: CN-GB-GBZ -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牙酸蚀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较长时间接触各种酸雾、酸酐及其他酸性物质引起的牙酸蚀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铍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铍及其化合物所致的急性或慢性铍病。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和慢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和慢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X射线探伤室探伤、工业X射线CT探伤与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500 kV以下的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以下简称X射线装置或探伤机)进行探伤的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以下简称检查系统)的辐射水平控制、安全设施、操作、监测与检查等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下列类型的辐射对货物、运输车辆、货运列车进行扫描成像的检查系统:
——加速器(最大电子能量小于10MeV)产生的X射线;
——密封放射源释放的γ射线;
——(DD)和(DT)反应产生的快中子。
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X射线机的检查系统、背散射式的检查系统及计算机断层扫描检查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车载式医用X射线诊断系统进行影像诊断的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车载式医用X射线诊断系统进行巡回体检和医学应急的放射防护。
本标准规定了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诊断的基本原则和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职业病(包括开放性条款)的诊断。
本标准不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与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铬酐、铬酸、铬酸盐及重铬酸盐等六价铬化合物引起铬鼻病的诊断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