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D7003-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规定的范围内,输送介质为原油、成品油、石油气、天然气等陆上长输(油气)管道的定期检验
当前分类: CN-TSG - 特种设备规范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规定的范围内,输送介质为原油、成品油、石油气、天然气等陆上长输(油气)管道的定期检验
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的,以煤、油、气为燃料的锅炉及其辅机、监测计量仪表、水处理系统、控制系统等
本规则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测试与评价: (1)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2)有机热载体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余热锅炉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 (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注1-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1-4)。 其中,超高压容器应当符合《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当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简单压力容器应当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注1-2: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其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 注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注1-4: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参照本规程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本条范围内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设计、制造要求的压力容器: 本规程适用范围内,容积大于或者等于25L 的下列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第1 、3 、4 章的规定: (1)《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不适用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 (2)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空分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 (3)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螺旋板热交换器、钎焊板式热交换器; (4)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 (5)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6)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如电容压力容器); (7)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以及承压的橡胶模具; (8)机器设备上附属的蓄能器。 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设计和制造许可要求的压力容器: 容积大于1L 并且小于25L,或者内直径(对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的最大几何尺寸,例如矩形为对角线,椭圆为长轴)小于150mm 的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和3.1 、4.1.1 的规定,其设计、制造按照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只需满足总则和制造许可要求的压力容器: 容积小于或者等
无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管理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本规程适用于环境温度在-40℃~60℃使用的、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下同),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气体燃料、液化气体燃料的车用气瓶。 本规程还适用于车用气瓶的气瓶瓶阀、安全阀、易熔塞、爆破片、液位限制阀等安全附件
本规则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含进口气瓶)。 新开发的气瓶或者制造单位首次制造的气瓶应当按本规则的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本规则不适用于气瓶阀门及安全泄放装置等气瓶附件的型式试验,但是相关标准要求气瓶进行型式试验时,需要装配阀门及其安全泄放装置等气瓶附件的,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以下情况之一的,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一)改变原设计,并且按照《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视为新设计的; (二)同一制造工艺制造的同一品种气瓶,制造中断6个月,又重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lMPa(表压,下同)的; (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 的; (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 (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 和管道支承件(注3); (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焊缝、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