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列表
当前分类: CN-YY - 医药
YY/T 0278-2011 牙用充填器
YY/T 0844-2011 激光治疗设备 脉冲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本标准规定了脉冲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的基本参数和产品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等内容,本标准为脉冲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制造商制定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提供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只含有脉冲运行方式的脉冲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和同时含有连续波运行方式、脉冲运行方式的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中的脉冲运行部分(以下简称为治疗机)。本标准所指的“脉冲”,其脉冲持续时间(脉冲宽度)小于0.25 s。治疗机通过波长为10.6 μm的脉冲激光对人体组织的汽化、碳化、凝固和照射,达到治疗的目的。
同时含有连续波运行方式、脉冲运行方式的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其连续波运行部分应符合GB 11748,其脉冲运行部分应符合本标准。
YY 0290.9-2010 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9部分:多焦人工晶状体
YY 0290的本部分适用于光学区提供两个或更多的旋转对称光焦度的人工晶状体,以及在一个距离(近距和远距)之外提供额外有用视力而达到对无晶状体眼的矫正为主要目的的人工晶状体。
YY 0782-201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1部分:记录和分析型单道和多道心电图机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除以下内容外,通用标准中的本章适用。
增补: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记录和分析型单道和多道心电图机的安全要求和基本性能要求。单道和多道心电图机已经在2.101,2.111,2.117,2.123,2.126中进行了定义,以下简称为设备。此类设备可能有人看管或无人看管的。
本专用标准补充了GB 10793—2000。
YY/T 0809.8-2010 外科植入物 部分和全髋关节假体 第8部分:有扭矩作用的带柄股骨部件疲劳性能
YY/T 0809的本部分规定了在特定的试验条件下,有扭矩作用的部分和全髋关节假体带柄股骨部件的疲劳性能。
YY/T 0708-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本并列标准适用于带有可编程电子子系统(PESS)的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为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PEMS)]的安全要求。
注: 某些带有软件并用于医用目的的系统超出了本并列标准的范围,例如:许多医用信息系统。识别要素(准则)为:该系统是否满足GB 9706.1—2007中2.2.15关于医用电气设备的定义或GB 9706.15—2008中2.201中关于医用电气系统的定义。
YY 0635.4-2009 吸入式麻醉系统 第4部分:麻醉呼吸机
除下述部分外,GB 9706.1—2007第1章适用。
YY0635的本部分是基于GB 9706.1—2007的专用标准。正如GB9706.1—2007的1.3所表述的,本部分的要求比GB 9706.1的相关要求更具效力。如果在本部分中声明GB9706.1—2007的章条适用,则是指该条款仅在所提出的要求与所考虑的麻醉呼吸机相关时才适用。
本部分规定了麻醉呼吸机(见2.1的定义)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本部分所指的麻醉呼吸机通常是一台麻醉系统的组件,并且是连续地有操作者介入的。
与易燃麻醉类设备一起使用的麻醉呼吸机,如附录BB确定的,在本部分的适用范围之外。
YY/T 0127.2-2009 口腔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2单元:试验方法 急性全身毒性试验:静脉途径
YY/T 0127的本部分规定了口腔医疗器械急性全身毒性试验:静脉途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拟与血液接触的口腔医疗器械的急性全身毒性评价。
YY/T 0728-2009 外科植入物 术语“外翻”和“内翻”在矫形外科中的用法
本标准给出了术语“外翻”和“内翻”在矫形外科中的目前用法,并描述了特殊用法,使其易于理解,减少混淆。
YY/Z 0719.4-2009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4部分:抗微生物防腐有效性试验及测定抛弃日期指南
YY 0635.2-2009 吸入式麻醉系统 第2部分:麻醉气体净化系统传递和收集系统
YY 0635的本部分规定了有源麻醉气体净化系统(有源AGSS)的传递和收集系统的要求。本部分还规定了收集系统与处理
系统结合为一体的麻醉气体净化系统(AGSS)的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无源麻醉气体净化系统(无源AGSS)或者近似的气体吸取系统。
本部分不包括对以下两个部分的要求:
a)分离的处理系统;
b)固定处理系统的安装。
YY 0635的本部分未规定用于如气体监护仪的排气口与麻醉气体净化系统(AGSS)的接头;对此类接头的规定正在考虑中。